根据财政部发文规定,地方财政总收入的范围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是指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在当地缴纳、与地方分享的税种的中央级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的75%、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60%和个人所得税的60%四项。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