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世界杯哪一年举办>下载中心

关于开展省级单位和驻宁中央单位2009年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4-29   10:38   字号:[ ]

  苏财综〔2010〕31号

  关于开展省级单位和驻宁中央单位2009年

  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单位和驻宁中央单位:

  根据《世界杯视频直播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票据年检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07]103号)规定,我厅将开展2009年度省级单位和驻宁中央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票据年检范围

  2009年度财政票据年检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单位购领(印制)和使用的所有财政票据,具体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含罚没收入类票据)、医疗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往来结算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

  二、财政票据年检内容

  2009年财政票据年检内容包括单位领用票据资格、财政票据使用情况和收入上缴财政情况三部分:

  1.单位领用票据资格

  单位应填写《2009年财政票据领购单位资格年检表》(附件1),并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有关收费依据文件等材料。凡涉及单位取消、更名等情况应在表中予以注明。

  2.财政票据使用情况

  单位应填写《2009年财政票据年检表》(附件2)和《2009年财政票据清查表(一)》(附件3-1),并提供《财政票据购领记录簿》、以前年度购领至今尚未缴验的票据、2009年度使用的票据(已缴验的提供经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的票据缴验表、未缴验的应提供票据存根)、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废联次等。

  3.收入上缴财政情况

  凡2009年度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含罚没收入)的单位应填写《2009年财政票据清查表(二)》(附件3-2),并提供缴款凭证或单据的原件或复印件等。

  三、年检方式和时间

  2009年度财政票据年检采取送审方式,凡列入本次票据年检范围的单位应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

  联系人:刘雯   联系电话:83633074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2009年票据年检情况表 (version 1).xls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