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教函〔2011〕3号
南京、徐州、常州市财政局: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2010年,中央财政从专项资金、生均拨款、化解债务等方面完善了对地方高校的支持体系。一是在原“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调整设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二是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各地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三是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各地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省财政积极与中央财政联动投入,相应安排了有关配套经费。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工作,根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报送地方高等教育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和预算安排情况的通知》(财教便函[2011]1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市属普通公办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
二、报送内容
(一)201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请各市加强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编写2010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报送我处。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 2010年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包括具体开支内容和执行进度等;
2. 2010年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上述专项资金有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总额、来源渠道、开支内容及执行进度等;
3. 上述专项资金有关项目建设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
4.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建议。
(二)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1. 2010年省、市财政安排用于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资金情况,包括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追加情况、资金来源渠道和性质、主要支出内容、预算执行情况等,以及2010年生均拨款实际达到的水平(不含地方财政安排用于化解地方高校债务的资金)。
2. 其他需要反映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同时,请填列《2010年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简表》(附表1)。
(三)2011年地方普通本科高校预算安排情况
1. 目前实行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
2. 2011年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包括经费增长情况、主要支出内容等,以及生均拨款预计达到的水平。
3. 其他需要反映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同时,请填列《2011年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测算表》(附表2)。
以上各项材料请于2011年3月4日前,以财政局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并附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张国栋,联系电话:025—83633135,邮箱:gd5907@163.com。
教科文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