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教函〔2011〕4号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报送地方高等教育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和预算安排情况的通知》(财教便函[2011]18号),现将报送市县高校化解债务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市县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学校。
二、填报内容
(一)2010年化解市县高校债务情况
1. 2010年地方财政安排用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的资金情况,包括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追加情况、资金来源渠道和性质、具体分配方案等。
2. 其他需要反映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同时,请填列《2010年化解地方高校债务情况简表》(附表1)。
(二)2011年化解市县高校债务预算安排情况
1. 2011年化解市县高校债务的总体目标和经费安排,包括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的化债专项资金、高校自筹用于化债的资金等;
2. 2011年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的化债专项资金情况,包括资金来源渠道和性质、具体分配方案等。
3. 其他需要反映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同时,请填列《2011年化解地方高校债务资金测算表》(附表2)。
以上各项材料请于2011年3月4日前,以财政局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并附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张国栋,联系电话:025—83633135,邮箱:gd5907@163.com。
教科文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