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依法优先保障和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省财政厅、教育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教[2010]273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苏财教[2011]6号),对确保教育优先投入、进一步强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出要求,同时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市县教育经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为了解各地2011年财政教育经费安排情况,督促将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现就市县报送2011年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苏财教[2010]273号、苏财教[2011]6号等文件,制定落实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强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
(二)2011年本级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比上年增长情况;
(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包括生均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经费执行标准和经费安排情况;
(四)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经费安排情况,高中阶段债务化解政策措施制定及化债资金筹措情况,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五)各级各类教育扶困助学机制落实情况,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落实和经费安排情况;
(六)2011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政策调整后预计征收情况和经费使用预算。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财政部门、教育部门接通知后,对照上述内容和所附表格(本通知及附表请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认真做好2011年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报送工作(其中各区情况由省辖市汇总报送)。报送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可靠。各市、县(市)报送材料须于4月25日前以财政局、教育局正式文件报送,同时报电子版。
(二)报送材料除正式文件和有关附表外,各市、县(市)还须将2011年人代会财政预算报告、新出台的有关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强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文件整理装订后一并报送。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吴焱炜,电话:025-83633139,邮箱:airsoft@21cn.com
省教育厅财务处联系人:潘莉娜 ,电话:025-83335773 ,邮箱:panln@ec.js.edu.cn
主题词:教育 经费 预算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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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