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件
苏治金发[2011]2号
各市、县(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中央驻苏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民政厅研究制定了《2011年江苏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