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教[2011] 99号
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连云港市、江阴市、邳州市、赣榆县、靖江市财政局、教育局:
“十一五”期间,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实施了“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工程实施给予专项补助。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08–2010年省财政安排的“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市、县(市)制定的“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支教方案和执行情况;
(二)市、县(市)所涉及的项目学校、支教教师等明细情况;
(三)市、县(市)本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情况;
(四)省级专项资金和市、县(市)本级安排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二、检查形式
请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接到通知后,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书面汇报材料)。省财政厅、教育厅将于七月上中旬组织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省检查组将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抽查部分项目学校,并核查有关资料。
联系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吴焱炜;电话:025–83633139
省教育厅财务处 潘丽娜;电话:025–83335773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