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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教〔2012〕9号
各市、县财政局,本厅各有关处室: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财综[2011]11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填报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益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和促进事业单位机制转换和制度创新,推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事业单位情况表
填报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是配合机构编制部门核实有关数据,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的重要依据,也是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市、县财政局和厅有关处室要充分认识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掌握政策口径,分不同管理级次对本地区所属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经费来源、职能定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及时填报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具体表格见附件1—3,在省财政厅外网下载)。省级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由厅对口业务处室负责填报,市、县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由各市、县财政局负责填报。请各市、县财政局和厅有关处室对报表进行汇总分析,将汇总分析情况、报表和光盘(电子版)以秘密件形式于
三、配合做好清理规范工作,认真开展事业单位预分类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编办发[2011]33号)要求,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现有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服务对象、资源配置方式、经费来源和财政支持政策等因素,认真填报附表1中“清理规范意见”一栏,这也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附件1《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要求,在机构编制部门开展分类工作前,结合清理规范意见,研究制定统一掌握的事业单位分类原则,并按此原则对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进行预分类,以便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坚持从紧从严原则,将现有事业单位预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公益服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三大类,能划入一类的,不要划入前一类,介于两类之间的,原则上划入后一类;同类型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划入同一类别。
四、完善财政相关政策
按照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省财政厅负责牵头起草我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施意见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参与起草我省贯彻中央《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及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实施意见。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中《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即将出台的省财政配套政策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完善、补充财政管理相关政策和措施,探索财政投入的新方式、新机制,结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财力可能,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费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妥善处理好制度创新与先期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使先期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平衡衔接;加快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不断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本地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改革目标要求,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参与做好改革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准确把握改革的原则、目标和任务,明确财政部门职责任务,积极主动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同时要与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各市、县财政局内部要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在现有内设机构范围内确定一个牵头处(科)室(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负责与机构编制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对内负责事业单位改革职能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规范内部工作程序,研究制定本单位改革工作具体方案;同时负责对上、下级财政部门业务工作的联系沟通。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确保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实施。
抄送: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