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产权登记工作情况的通知
苏财金﹝2012﹞11号
各市、县财政局,各省属金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国有金融资产分布和变动情况,促进我省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根据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2011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财政局应按照
财政部《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号,以下简称《办法》)及《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的通知》(财金[2011]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积极组织本地金融企业申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及时做好数据录入、登记、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确保产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各财政局须登陆久其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iuqi.com.cn/html/caizheng/jinrongsi)下载安装财政部统一的《全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系统(3.0版)》,并根据需要向我厅申领新版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二、省属金融企业应按照《办法》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集团或控股公司本级及子公司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于
三、各市、县财政局应根据《办法》和《通知》的要求,按时做好年度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及地方国有金融资产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各地应于
电子表格可通过财政厅外网 “下载专区”下载。登记及报表编制、上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金融处联系。联系人:储敏,联系电话:025-8363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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