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教〔2012〕38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7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市县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苏财办[2011]40号)精神,了解各地2012年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督促将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各地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省核定要求,现就市县报送2012年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贯彻苏政发[2011]171号、苏财办[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市县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文件情况;
(二)2012年市县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比上年增长情况;
(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包括生均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执行标准及校安工程等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四)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经费安排情况,包括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及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高中阶段债务化解政策措施制定及化债资金筹措情况,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五)各级各类教育扶困助学机制落实情况,包括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落实和经费安排情况;
(六)2012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预计征收情况和经费使用预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情况和经费使用预算。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财政、教育部门接通知后,对照上述内容和所附表格(本通知及附表请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认真做好2012年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报送工作(其中各区情况由省辖市汇总报送)。报送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可靠。各市、县(市)报送材料须于5月15日前以财政局、教育局正式文件报送,同时报电子版。
(二)报送材料除正式文件和有关附表外,各市、县(市)还须将2012年人代会财政预算报告、新出台的有关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文件整理装订后一并报送。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吴焱炜,电话:025-83633139,邮箱:airsoft@21cn.com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联系人:潘莉娜 ,电话:025-83335773 ,邮箱:panln@ec.js.edu.cn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财政 教育 经费 预算 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