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
省财政继续设立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太湖水污染治理引导资金、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基金等,致力于大力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推动扬尘、工业废气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加快建设南水北调江苏段和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推进我省机动车污染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