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双创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8号),专项资金用于三个方面:1、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对符合引进重点且经过规定程序被确认纳入“双创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或100万元的资助;对符合支持重点且经过规定程序被确认为省创新团队的,一次性给予每个团队300-800万元的经费资助。2、“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对象。对符合引进条件的自主创业博士、企业引进博士、企业博士后,经过规定程序被确认资助的,每人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资助;由省委组织部等部门选派到基层服务企业自主创新的博士,服务期内按每人每年7.5万元安排工作经费。 3、“双创计划”后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