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村水利建设
1、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2013年省财政安排小农水建设资金9.5亿元,以县为单位,以规划为引导,整县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2、农村河道疏浚整治。2013年省财政安排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资金5.3亿元,以整治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实行集中连片治理,整乡整村推进,提高和恢复河道功能,同时,加快建立健全河道管护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