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2013年省财政安排省水利重点工程资金30亿元,重点支持新一轮治淮、沿海水利建设、长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改造等工程建设,为有效提升我省防洪保安和水资源供给能力,逐步改善水资源、水环境与水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