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支持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五、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国家及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建设及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办学质量。
六、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
将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由2012年的7600元提高到2013年的9000元,并进一步完善拨款办法,健全综合考虑师资质量、学科类别、学生类别的财政拨款制度。
七、加大对高校优势学科、重点专业和师资队伍等内涵建设的投入力度
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启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安排配套经费用于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建设;支持实施高校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安排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江苏特聘教授计划”、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等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