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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说明

     发布日期:2014-07-10  00:00        次  

  制定依据: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广播电视覆盖水平,确保全省各级各类人群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保户、有线电视难以通达地区的群众能便捷有效的收看有线电视,制定本办法。

  制定说明: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广播电视覆盖水平,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通过多种渠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保户能享受低收费的政策,为此,省财政整合其他相关专项资金,设立了江苏省广播电视覆盖专项资金。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组织实施单位、申报与审批、监督考核等作了明确要求。

(编辑:shao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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