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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灾害生产自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说明

     发布日期:2014-07-03  00:00        次  

  制定依据: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说明:为做好农业灾害的预防、控制,帮助受灾单位和个人开展灾后复产自救工作,设立江苏省农业灾害生产自救资金。《办法》对省级农业灾害生产自救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流程、资金分配与管理等内容做出了规定,自201481日起施行,执行期限为2014年至2015年。
(编辑:shao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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