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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江苏省农业灾害生产自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说明
发布日期:2014-07-03 00:00
次
制定依据: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
“
办法
”
)
制定说明:为做好农业灾害的预防、控制,帮助受灾单位和个人开展灾后复产自救工作,设立江苏省农业灾害生产自救资金。《办法》对省级农业灾害生产自救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流程、资金分配与管理等内容做出了规定,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
施行,
执行期限为
2014
年至
2015
年。
(编辑:shao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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