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桥建设项目资金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筹措。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和以出让桥梁冠名权等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等投入。省财政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分别安排5.1亿、5.3亿、5.5亿资金用于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