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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厅各处室、单位: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财政厅金融处增挂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牌子的批复》(苏编办复〔2015〕244号),在金融处增挂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牌子。
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订救助基金管理制度、办法;负责基金账户的设立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救助基金垫付的审核和划拨、垫付资金的委托追偿、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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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