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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在宁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1  00:00        次  

省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在宁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5年5月11日-2015年12月31日。

  二、培训内容:

  1.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3.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5.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6.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7.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8.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9.其他。

  三、培训组织:

  1.委托下列单位组织培训

  (1)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南京师范大学;

  (3)江苏东南信息技术学校;

  (4)江苏博亚进修学院;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培训单位应于培训前一周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师资情况、培训场所、班次等)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有关信息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在“江苏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

  2.单位自行组织培训

  部、省属主管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本系统或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实行审批登记制度。即:向省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在宁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审批登记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详见附件),于培训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批,审批后方能自行组织相关培训。

  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单位,须于培训结束后将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及《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相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逾期不报视同未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单位和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方案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效果。省财政厅将对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在宁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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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
(编辑:cui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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