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或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分别低于当地城市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按规定不属于不予保障的人员,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城市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前,我省规定虽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家庭资产达到一定水平、或有违法行为、或正在服刑劳教等十一种情形的人员,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