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反映家庭人员情况和就业、收入、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审定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从批准当月开始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