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简介: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指导意见》(苏财社〔2015〕127号)精神,为支持我省公办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省财政每年安排医疗卫生机构补助经费,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办医疗卫生机构房屋修缮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该项资金重点支持省级和南京市医疗机构,适当扶持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6年资金分配情况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