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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12-20  00:00        次  

  为支持全省设区市黑臭水体整治,“十三五”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以及省级相关管理支出。

  二、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黑臭水体整治建设项目支出。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当年度整治任务量、上年度考核结果、水质达标情况、公众监督处理情况、整治工作信息上报情况等5个因素,其权重分别为45%、20%、20%、10%、5%。 

  省辖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补助标准为:每省辖市一次性补助50万元。

(编辑:x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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