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
为确保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桥建设任务,经研究,现将2016年省级农桥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控制指标(附件1)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桥建设项目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桥建设对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出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各级财政、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桥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农桥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把农村实事工程办实、办好。
二、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低于省下达的建设任务数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并采取切实措施,在保证农桥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年度实施计划全部完成,做到当年工程、当年完工、当年受益。
三、认真做好农桥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项目管理。一是及时完成年度实施计划上报。各市、县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照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农村河道疏浚、中小河流治理、农田水利等项目,统筹考虑,合理编制2016年度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从2016年起,农桥项目由事前、事中备案改为事后备案。在上报年度计划时,不再申报具体项目名称和地点,只需上报细化到乡镇的年度实施计划数量(内容详见附件2),待工程完工后,再对所有完工的农桥项目进行备案。年度实施计划经省审核通过后,即为省定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各市、县2016年度实施计划中的农桥,应从2016—2018年省级农桥项目库中提取。对确需从项目库以外增加建设的农桥项目,应在项目实施前,填制《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库新增项目备案表》(附件3)报省厅批准入库。库外项目应控制在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10%以内,其中新建项目,需同时附报乡镇区划调整、镇村合并或新农村建设等相关规划调整资料。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继续使用“江苏省省级农桥建设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农桥项目管理,所有上报省厅备案事项,均需通过江苏省财政报表管理系统平台进入农桥管理软件完成。
(二)规范建设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农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项目法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以县为单位组建;项目招投标建议采用打捆招标方式,应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招标市场公开招标;合理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认真开展监理工作;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完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及时将资产移交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并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管护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一是足额筹集建设资金。继续执行2015年设定的单桥定额补助标准,各地要按照要求足额筹集建设资金。各省辖市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区的统筹管理,对部分不同省级补助比例和单桥定额补助标准的省辖市所属区,做好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核。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省财政继续采取先下达控制指标,审核年度实施计划后下达资金的办法。各地要继续按照《江苏省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拨付。
(四)加快建设进度。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85%农桥建设任务,11月底前100%完成农桥建设任务。为及时掌握建设进度,继续实行建设进度定期报告制度,确定6月、9月、11月及12月为省级农桥建设进度报告月。请各省辖市财政和水利部门汇总所辖县(市、区)填制的《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进度统计表》(附件4),于报告月次月3个工作日内将电子表格分别报送至省财政厅基层财政管理局和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五)加强工程质量。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质量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参建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强化第三方质量检测,委托社会质量检测机构全过程检测。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制度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加强对农桥建设的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如期完工。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全面完成省定年度建设任务。2016年,省将继续组织力量对2015年省级农桥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地要提前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请各市、县于2016年3月底前将2016年省级农桥建设年度实施计划正式行文后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备案。省单独下达农桥建设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的部分市辖区,仍需先上报至省辖市,由省辖市汇总后报省。各县(市)报省备案文件请同时抄送省辖市财政部门。
联系人:
世界杯视频直播基层财政管理局 顾皙珣 025-83633164
江苏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季 飞 025-86338744
2.江苏省农桥建设年度实施计划表
3.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库新增项目备案表
4.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进度统计表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