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税收问题,可以归纳为“两不变、一下降”。“两不变”,一是指申报纳税的流程不变。纳税人5月1日以后发生二手房交易,仍然到原地税部门办理缴税、开票等各项手续。二是指享受税收优惠不变。我省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一下降”,是指除免税交易外,其他二手房交易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虽然与营业税税率一致,但由于增值税在计算时需要将原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税基收窄,纳税人缴纳税款减少。例如一套200万的房产,营改增前应缴税款是10万元,营改增后则为只需缴200/(1+5%)*5%=9.52万元,减税0.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