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
为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落实工作,根据《江苏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2﹞29号),现将2016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列你市2016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指标。
请你们尽快拨付相关款项,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