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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苏政办发【2016】128号)和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书要求,省安委办会同省相关部门对13个设区市及省级相关单位进行了年度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现下达你市(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资金指标 万元,列你市(单位)2016年“2150699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科目。
该奖励经费用于省级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支出,以及各市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的工作补助。希望各获奖市和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