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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5  00:00        次  

 各设区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省国资委,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7〕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苏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副职。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按照财政部财会〔2017〕6号文件执行,申请者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底。

  三、申报时间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此表可登陆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会计司”中查阅下载,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6月15日。在苏中央企业及省属企业将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电话:02583633203(传真)。其它企业将材料报送当地财政局会计处(科)。

  四、考试范围及时间

  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考试为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财经政策和前沿知识、英语。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市、县财政局及有关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 做好文件转发、政策宣传等工作,动员具备条件者积极申报。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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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pdf
(编辑:cui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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