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渔民减船转产过程中的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改造及投放、减船废料无害化处理和渔具集中销毁等;标准化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人工鱼礁建设、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支持渔业发展的其他重点方面。补助资金的补助期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