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2号)规定,对你所报送的申请设立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所。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吴荣友。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 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铜山办事处)天地路枣林山庄。
四、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所的执业证书代码为110004073202。
请你们按规定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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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