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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是什么?申报流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 2017-05-03   14:10   字号:[ ]

补助标准:专项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土地整治项目核定总预算的50%。申报流程:(一)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增减挂钩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二)项目申报单位为市、县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按照《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等有关标准编制项目预算,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原则上不突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规模。(三)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报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四)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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