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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届时是否还征收排污费?
发布日期: 2018-01-16 21:47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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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该法
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之日起,不再征收排污费。实施条例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作为征收排污费依据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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