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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哪些具体安排?

发布日期: 2018-08-15   17:07   信息来源: 中国财政部网站 字号:[ ]

贯彻落实好《意见》,全面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财政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部署,切实发挥牵头抓总职责,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一是统筹协调推落实。抓紧牵头明确落实《意见》的施工图、时间表和责任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二是建章立制上水平。按照“1+N”的思路,制定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研究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明确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出台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三是切实加强资本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形成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更好地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四是加强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对股权董事的责权利形成制度约束,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优化,巩固改革成果。五是扎实做好国有金融资产全口径专项报告工作。根据国务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安排,2018年10月份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口头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总体资产负债、国有金融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国有金融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财政部将认真做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各项工作,接受全国人大的审议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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