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对你所报送的申请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执业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所的执业许可。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王胜浩。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号软件园天鹅座D座7楼705室。
四、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所的执业证书代码为320000513207。
请你们按规定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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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