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0-02779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行政政法处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时 效 |
为支持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4号),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对原《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9 号)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新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5号),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原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分配模式、考核方法等进行调整优化。二是为了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74号),对专项资金的规范设立和优化分配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省财政按照要求对省知识产权局的部门预算和市县转移支付相关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压缩和调整,将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服务3类专项资金整合后设立新的“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原《办法》已不符合苏政办发〔2019〕74号文件管理要求,且不满足现行专项资金的管理需要。三是实际工作需要。从近几年知识产权项目验收结果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监管不够到位、项目调整和终止不够及时等具体问题,需要在新《办法》中加以规范。
二、与原办法相比,新修订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变化?
答: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涵盖了专项资金管理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支持范围、分配下达、执行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等内容。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权责对等原则,进一步细化了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的管理职责,新增了省以下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的管理职责。
(二)调整支持项目。根据清理整合后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将支持项目由原来的15项调整为“知识产权发展奖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2项,原办法中其他支持项目改为清单管理,同时为完成年度省重点工作预留空间。
(三)优化分配方式。一是加大因素分配法分配比重。对地方的知识产权发展奖补全部采用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基本因素、业务因素、绩效因素等;二是聚焦重点项目。对列入省政府十大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的5个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采用项目法分配,由省里统一组织,按指南发布、组织申报、受理审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立项公示等程序规范开展;三是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在此基础上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实施差别化管理,定期调整优化。
(四)规范执行管理。明确专项资金申报、下达、使用工作流程,根据预算管理规定提出具体时间要求,同时强调各地知识产权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
(五)加强绩效管理。明确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重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增加了信用管理等内容。
(六)其他事项。在附则中明确了《办法》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