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科技改革30条”,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省财政厅制订了《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监督管理办法》,现将新制订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5月2号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508(邮政编码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oyma0715@163.com
附件:《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