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1-03970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教科文处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时 效 |
2020年3月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制定印发《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20]6号)。现将该管理办法解读如下:?xml:namespace>
一、本办法制定有哪些必要性?
引进外国人才专项系省外专局承担的重要工作。2018年11月,省外专局由省人社厅转隶省科技厅,各项工作业务面临调整,以适应新的科技政策大环境。原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发布的《江苏省引进外国人才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苏人社发〔2017〕207号),偏重具体技术操作,未规定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的职责,且采用事后核销的经费拨付模式,缺少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方面的内容,已不适应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急需出台新的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我省引进外国人才专项工作保持连续性,并在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本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引进对象和条件、项目过程管理、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附则。本次修订工作基本未改变项目引进人选的条件以及项目设置,但对原有的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了全面改革。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模式,保持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的统一性,明确管理流程和责任,同时体现人才项目的特点。一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体制改革以及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最新精神,确保有关改革措施和改革精神在办法中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强调项目过程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立项项目资金拨付由原来的事后经费核销模式改为事前下达,同时规定经费开支范围。考虑到项目资金量小,办法规定了简单实用的验收环节操作。三是项目管理职责下沉,主要依靠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监管具体事务,重大事项向省科技厅报告。四是本办法为试行,未来将根据运行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