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购〔2020〕40号
投诉人:南京蓝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阳宫剧场南侧出口
法定代表人:程明明
被投诉人: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法定代表人:薛子成
2020年4月26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发布江苏省公安厅“数据赋能”攻坚行动数据融合云保障环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G2020-041)的招标公告。2020年4月27日,南京蓝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泽科技公司”)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020年4月29日,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专家对蓝泽科技公司的质疑内容进行论证,形成《质疑(复审/论证)专家意见表》,并于当日对质疑作出答复。蓝泽科技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5月8日投诉至本厅。投诉处理期间,2020年6月4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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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