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开放创新合作,营造更具国际影响力、吸引力、竞争力的外国人才发展环境,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对《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20〕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5月31号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508(邮政编码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oyma0715@163.com
附件:《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