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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对民革江苏省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数字农业建设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关于加强政策创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建设和财政预算资金渠道,积极争取新增投资,加大数字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一是省财政安排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我省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共下达1.0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项目107项。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指南中将面向智慧农业的智能传感、控制与区块链技术研究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二是省财政设有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将数字农业建设列为重要支持内容,积极支持各地建设数字农业基地、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机械智能化改造、提升农业园区互联网农业覆盖率、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其中:“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500万元,支持我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苏农云”)建设,支持包括农作物监测、农药化肥管理、畜禽生产、农田管理等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为全省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连续4年每年安排480万元,支持苏宁易购江苏馆建设,对运营经费给予补贴,通过成熟的电商平台,推广江苏农产品品牌,鼓励发展网上批发、直供直销、订单配送等。三是2021年省委1号文件明确,全省新建30个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在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二、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专业化等优势,加快投融资模式创新应用,为社会资本支持数字农业发展开辟更多有效路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和《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数字农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适宜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的专业优势。2017年,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提出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互联网数字农业”等,鼓励各地通过PPP模式实施政府有提供义务的数字农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建立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资金投入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和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实现项目专业化运营,统一化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严禁排斥、限制或歧视民营资本参与。省财政厅对市县申报的符合规定的数字农业领域PPP项目优先纳入省PPP项目库,对列为省级试点示范的项目按规定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三、关于农业大数据人才培养。省财政设有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将农业农村人才培养作为重要的支持方向,“十三五”期间累计培训农业农村人才100万人次。一是大力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训,将农业信息化等课程列入培训的内容。二是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基层人员培训,将农业农村智能化管理系统使用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努力打造一支服务于“互联网+农业”的基层农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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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025-8363338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