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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
经研究,现对马伟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成子湖周边等重点地区乡村振兴支持争取与全省同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十三五”时期,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保障力度,积极落实重点片区帮扶政策,全面加强资金管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五年来,省财政累计下达专项扶贫资金79.6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7倍。其中,下达泗阳县3.3亿元,下达成子湖片区1.19亿元,为促进片区面貌显著改善、低收入群体有效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十四五”期间,省财政将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片区帮扶力度,支持片区继续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帮扶项目,着力提升片区发展水平,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一、 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
一是根据我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规划,洪泽湖滞洪区建设、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已列入“十四五”省重点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省将按现行投资补助政策进行补助。泗阳县为12个省重点帮扶县之一,省以上补助比例为全省最高。二是为支持330省道淮安段项目建设,省财政将根据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安排情况,按照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标准,对该项目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二、关于设立省乡村振兴专项发展资金
一是公共财政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一直以来,省财政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十三五”时期,全省各级财政实现农林水支出4663.4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02.46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0%以上,显著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二是统筹整合资金支持乡村振兴。为解决涉农资金“散、乱、小”等问题,省财政厅大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将原42项省级涉农专项归并为15项,全部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实现资金源头整合。同时,省财政统筹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全面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同步下达资金预算、实施意见、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充分赋予市县政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允许市县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打捆整合使用,统筹支持乡村振兴。三是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0〕32号),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的具体举措,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达到10%以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持续加大产业项目扶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厅不断加大对产粮大县、生猪大县、退捕禁捕等稳产保供重点县区生态补偿力度。2020年省财政下达成子湖周边泗阳县、泗洪县和宿城区禁捕资金11.8亿元(其中泗阳县8624.6万元),支持建立健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2020年下达泗阳县、泗洪县和宿城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8779万元(其中泗阳县2127万元)。同时,对排名靠前的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下达泗阳县、泗洪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30万元,支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三、关于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2018-2020年,省财政累计下达泗阳县、泗洪县2.39亿元,支持两县开展8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治面积4984公顷。下一步,省财政将支持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试点,泗阳县、泗洪县和宿城区等可积极申报项目,省财政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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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黄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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