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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经研究,现对沈雷委员提出的关于创新发展新型合作农场发挥高标准农田高效益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关于强化载体建设
2019年前,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为1500元/亩,在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各级财政承受能力后,在2019年将建设标准提高到了1750元/亩。 “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累计投入195.49亿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1265万亩。全省2011-2020年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约4300万亩,为我省落实粮食安全战略奠定坚实基础。江苏粮食总产量连续7年保持在700亿斤以上,其中2020年达745.8亿斤,排名全国第7;平均单产每亩459.9公斤,排名全国第3,位列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第1位,较全国平均水平每亩高77.6公斤。“十四五”时期,省财政将根据财力可能,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根据《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提升新建、提质改造亩均投入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省与市县共担机制,鼓励市县加大投入,积极构建市县多投入、省级多奖补的补助机制。
二、关于强化发展扶持
为稳定和扩大我省稻谷生产,省财政不断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研究制定了江苏省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下达补贴资金23.96亿元,明确补贴资金不少于90%直接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不超过10%用于促进绿色优质稻谷生产、发展订单农业、组织市场化收购、支持品牌建设等。稻谷补贴政策的落实,有效提高了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稻谷的积极性、保障了农民种粮基本收益。
三、关于强化人才培养
省财政对大学生就业,尤其是涉农专业大学生就业给予扶持。一是支持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我省每年招募400名“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省财政统筹中央资金每人每年补助2.6万元,并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 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经费3000 元。二是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涉农专业学生,服务农业农村。2020年8月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91号),鼓励各地加大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城乡社区建设等领域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力度,并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待遇,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对吸纳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年的全额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 此外,我省正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和创业本领,服务新型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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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杨健 联系电话:025-8363317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