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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经研究,现对民革江苏省委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污水治理短板,努力实现农村污水治理的“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置”。
一、支持市县完成“十三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为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苏南地区基本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苏中、苏北地区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庄内生活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的情况基本消除”的目标,2016-2018年,省财政每年安排4.3亿元支持包括村庄生活污水试点县建设在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此基础上,2020年再次筹集专项资金4.3亿元,支持市县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二、支持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苏中苏北地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2020年,省财政下达资金2.93亿元,支持18个城市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创建,消除城市建成区旱天污水直排现象,加快建立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体系。下达资金3.7亿元,支持13个县(市、区)整县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运行,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从42%提升至72%,全运行比例从57.7%提高到80.6%,苏中、苏北地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下一步,省财政将积极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刘锋 联系电话:025-8363316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