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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对徐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淮海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关于代表提出的“设立区域生态补偿资金库”的建议。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三五”期间统筹安排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8.3亿元,按照因素法切块分配,支持市县实施大气环境治理,重点支持电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高污染锅炉整治等项目,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我省PM2.5浓度下降比例达到了国家考核要求。淮海经济区的相关市县可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做好跨界区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和联防联治工作。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探索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我省正在探索大气环境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由于大气生态补偿涉及面广,与各市人口规模、地域地形、监测结果稳定性、大气稀释扩散等因素有关,大气污染本身成因、传导和治理相互耦合,关系复杂,污染指标量化难度较大,省级相关部门后续将会广泛调研,并借鉴相关省份的经验做法,在充分论证后争取出台具有我省特色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同时,省财政厅加强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的支持。“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省级环保能力建设资金10亿元,支持省本级大气环境监测、监察、应急执法能力建设等。包括:大气PM2.5网格化系统建设、全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标准化建设、省控空气自动站第三方运维与质控项目等重大工程,为实施跨区域生态补偿提供数据支撑。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筹集资金,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推动建立大气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促进淮海经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戴苗苗 联系电话:025-8363316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