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省级部门绩效自评价和绩效监控的质量和效果,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对14个部门共126个项目2022年绩效自评价和绩效监控情况开展核查。
核查采用沟通访谈、资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对各部门前期报送的自评价和绩效监控信息全面审核分析基础上,对核心信息及存在的疑点问题开展检查。
自评价核查重点围绕部门自评工作规范性、指标体系科学性、评价依据充分性和评价结果客观性进行;绩效监控核查围绕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保障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其中目标实现程度重点关注目标编制质量、项目阶段性产出的成本控制和数量及项目阶段性效益实现情况等。
核查工作经前期准备、现场核查、情况分析、报告撰写等环节,计划于11月中旬完成。
绩效自评价和绩效监控情况核查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核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将督促部门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核查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