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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财政:积极落实助企纾困政策 全力保市场主体

发布日期: 2022-11-24   17:37   信息来源: 淮安金湖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金湖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保市场主体。

    一是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自4月份中央实施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首月以来,切实保障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地达效,让“真金白银”助企纾困,增加了企业现金流,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培优培强可持续支柱财源。1-9月份我县累计减税降费8.02亿元,其中留抵退税4.14亿元。

    二是及时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对全县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及供销社、工会、人防等部门对外出租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5月份的租金,共减免国有房屋租金367.26万元,惠及88家中小微企业和293家个体工商户。

    三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整合设立县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初始规模达1368.98万元。在基金项下开展“苏科贷”业务,截止10月底累计引导银行投放贷款3700万元。设立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县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担保发生的代偿进行补偿,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四是积极支持稳岗就业。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46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发放社保补贴等,减轻企业负担。截止10月份对符合条件的1251户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513.0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3户困难企业和10户特殊行业单位,认证审批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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