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缓缴、降低社保费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社保费金额合计约8872万元。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市今年工伤保险费减征约3487万元,失业保险费减征约2.77亿元。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缓征我市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7、8、9三个月的单位缴费。该政策惠及全市中小微企业约4.8万户,涉及职工约68万人,缓缴医保费用约9.7亿元。
二是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针对我市失业保险区域间不平衡、部分统筹区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无法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现状,我局与市人社局认真测算,提请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实施“统一征收、统一支出、统一管理”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全市已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67亿元。
三是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及范围。根据疫情对我市的影响及国家、省有关政策的变化,与相关部门配合补充完善就业扶持的政策及范围。一是将企业生育二胎、三胎的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费的,纳入社保补贴范围,其中生育二胎的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保费总额(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的50%补贴,生育三胎的按80%补贴;二是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失业保险金中安排资金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首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一个月以上的企业,每招用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三是将符合就业创业补贴规定的华侨,纳入可同等享受就业创业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