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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政府采购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抗击疫情

发布日期: 2022-04-27   16:58   信息来源: 南通通州 字号:[ ]

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都受到了较大影响,尤其对中小企业的冲击最大,区财政局积极作为,深入了解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南通市通州区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工作举措,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切实提高生存和发展能力,从而有效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明确预留份额。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全部保留;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是明确价格优惠。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中对中小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优惠扣除。新冠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前,上述价格优惠扣除执行最高标准。

三是明确减少投标成本。鼓励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的10%,并允许中小企业自主选择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允许中小企业申请“政采贷”等融资服务。

四是明确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新冠疫情应急响应期间,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应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和时间;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0%;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

五是明确采购文件规范要求。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时,除考虑项目本身需要实现的功能和目标外,还应当明确落实以上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同时,不得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编辑: 沈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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