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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案复〔2022〕37号
省水利厅:
经研究,现对刘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快推进洪泽湖退圩还湖水生态修复和生态空间保护项目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关于加快洪泽湖退圩还湖项目的实施推进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洪泽湖治理保护三年工作计划》要求,自2020年起,省财政每年专项安排资金4亿元,用于洪泽湖沿湖6县(区)实施列入年度任务清单的有关洪泽湖治理保护任务的综合奖补,重点用于住家船餐饮船整治、渔民上岸、退圩还湖和生态修复等项目。2020-2021年省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洪泽湖住家船餐饮船整治和渔民上岸等,确保2021年6月底全面完成洪泽湖住家船餐饮船及附属设施“清零”目标实现。2022年及以后年度省级奖补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退圩还湖综合治理,把退圩还湖任务及完成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切实支持洪泽湖沿湖县(区)实施退圩还湖工程,恢复洪泽湖防洪、供水、生态库容,修复水生态环境容量,促进洪泽湖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截至今年3月底,2022年省级资金已经全部分配下达。
建议沿湖县(区)整合各级各类相关资金向洪泽湖治理保护聚焦发力,积极采取措施按期完成退圩还湖目标任务,促进洪泽湖治理与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关于协助项目开展过程中相关资金的申请
一是积极申报中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通过竞争性立项确定支持项目。省财政厅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论证,组织相关市县和技术支撑单位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已上报中央主管部门,目前待评审,项目内容包含环洪泽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二是稳妥推进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试点。2019年,我省开展第一批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试点,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4个省级第一批试点项目,目前项目基本完工。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第一批试点项目验收总结,并适时研究开展第二批试点,届时各地可积极参与申报项目。三是省财政通过省级环保引导专项资金等,2021年下达淮安市和宿迁市6.47亿元,用于支持包括洪泽湖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及保护项目、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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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
联 系 人:秦晗
联系电话:025-83633154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